1.方案設計文件編制
在工程咨詢項目方案設計階段,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編制和交付的主要設計成果文件有:方案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圖紙。
2.方案設計文件審查與優化
在方案設計階段,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組織專家委員對方案設計進行審查和優化,以確定此方案設計是否切實滿足投資人要求,審查和優化內容主要有以下幾點:
(1)是否響應招標要求,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技術規程等的要求;
(2)是否符合美觀、實用及便于實施的原則;
(3)總平面的布置是否合理;
(4)景觀設計是否合理;
(5)平面、立面、剖面設計情況;
(6)結構設計是否合理,可實施;
(7)公建配套設施是否合理、齊全;
(8)新材料、新技術的運用;
(9)設計指標復核;
(10)設計成果提交的承諾。
方案設計完成后,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組織行業專家,針對方案的不足,結合擬建項目情況,對方案提出修改建議,并編制形成正式文件。在規定的時間內督促專業咨詢工程師(設計)提出較優方案,直到滿足投資人要求。
3.方案設計報審
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將內部審查并調整完畢的方案向當地規劃部門報審。為了防止因審批時間過長而耽誤整個項目進度的情況出現,在方案報審的過程中,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本著為投資人著想的服務理念,協助專業咨詢工程師(設計)作好方案報審的準備工作,盡量確保方案會審順利進行。對于報審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的準備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報審前復查設計方案圖紙,檢查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圖紙是否具有專業咨詢工程師(設計)圖簽、出圖章、設計資質證書編號及各專業設計人員的簽名;
(2)檢查報審的圖紙文件是否齊全,不全的應要求專業咨詢工程師( 設計)補送有關圖紙、文件,審批時間從補齊之日算起;
(3)在取得《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審核意見單》后,立即協助投資人申請《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為后期工作做好準備;
(4)若設計方案經審核需做較大修改的,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應再次及時組織送審設計文件。
完成建筑方案的報批審查后,方可進人初步設計階段。